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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可以轻松地监管好网游虚拟货币。”一位专家表示,事实上,如何立法保护虚拟财产更为重要,而非跟网游中虚拟货币与现实中人民币的关系较劲。
“认为网游虚拟货币会成为真实的货币只是种头脑中的幻想。”有一位学者认为,虚拟货币甚至不如超市商场等的购物券“威胁”更大。虚拟货币多发只能导致其自身价值的贬值和崩溃。
上述学者认为,部分言论中将虚拟货币的效应放大了,如同将网游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关系想象成美元与人民币的关系,这种想象虽然有可能在虚拟货币在不受监管自由发展的几十年后成为现实,但是目前就提出这种问题实在是太过于超前。
不仅网游虚拟货币无法跟人民币自由兑换,而且虚拟货币甚至无法通过购买,影响CPI指标构成中几乎任意一种实物。
腾讯创始人之一、CIO许晨晔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虚拟货币的负面效应让人更多见,如赌博、盗窃号码倒卖等,事实上虚拟货币对于金融系统的冲击根本不是现实存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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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在3月下发的通知中为此提出了四点要求:首先,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
第二,要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
第三,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
第四,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央行指出,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央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2条、第46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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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论虚拟货币VS硬通货
对于网游虚拟货币对真实货币体系的影响,《第一财经日报》注意到各方的观点并不完全相同,而这究竟是未雨绸缪还是杞人忧天?
A 虚拟货币冲击“硬通货”
当虚拟货币不是在账户中沉睡,而是超越运营商的体系之外,在网民之间互相流通,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或劳务时,就等于增加了货币供给量。网币在一定程度上,显出了网络“硬通货”的特性
A方
代表人物: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洪宇
核心观点:虚拟货币显示“硬通货”特性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周洪宇建议尽快明确网络货币的主管机构,出台管理办法。
周洪宇担心因为个别虚拟货币成了人民币的“等价物”,甚至是“网上人民币”,显示出“网络硬通货的角色”,才使得非法赌博的非法所得可以兑现成人民币,进一步滋长了网络赌博行为。
在他看来,目前,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比如可用于在线购买杀毒软件、为“超女”投票等,一些网站甚至给版主发工资。当虚拟货币不是在账户中沉睡,而是超越运营商的体系之外,在网民之间互相流通,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或劳务时,就等于增加了货币供给量。网币在一定程度上,显出了网络“硬通货”的特性。
周洪宇认为,除此之外,目前网络游戏行业经营不规范,一些网站和游戏存在着明显或者隐含的赌博行为,而网币就因此成为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公认通行的虚拟货币,可以购买实物商品,换成人民币,“这已经影响到国家的金融秩序”。
代表人物: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 杨涛
核心观点:虚拟货币泛滥,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另一种目前仍被广泛引用的观点是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杨涛曾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与新闻》上发表的《虚拟世界四大怪象的法律拷问》一文。
杨涛认为,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与人民币通过种种渠道可以互相“兑换”,如果泛滥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目前,网游虚拟货币兑换人民币几乎均被企业所禁止。但很多虚拟货币还是在用户的私下交易中被兑换成了人民币,有些第三方交易公司专门从事这样的兑换业务。
正是这样的交易让部分学者认为,虚拟货币已经演变成具有一般货币所具有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特征,因此容易对现实中的通用货币产生冲击,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秩序。
杨涛表示,虽然腾讯公司发行Q币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其增值服务,但Q币在网络社会的发展中,已超出腾讯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正在逐步成为网上的一种交易工具,可以说,Q币目前具备了“货币”的某些属性。
据其观点,尽管“Q币冲击人民币”目前来看条件还没有成熟,只是一种可能,但如果Q币继续按照现有的发展趋势,则有可能形成“冲击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而一旦Q币成为“货币”,便可能引发巨大的金融风险。
B 虚拟货币并不具备货币属性
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都仅仅是厂商内部对用户提供的一种“提货凭证”,类似于上大学时食堂卖的饭票
B方
代表人物: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 姜奇平
核心观点:网游虚拟货币的商品属性大于货币属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网游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因为它只是作为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非一般等价物。比如Q币的商品属性大于它的货币属性。
Q币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只不过是在一定范围具有交换功能的特殊商品。Q币只是在腾讯服务所及的范围内流通,用来支付QQ秀、QQ游戏、QQ会员、QQ家园、QQ贺卡等具体服务的费用,出了这个圈,就像游戏币出了游艺场、打折卡出了所在商场一样,不再具有等价物的一般交换功能。
第二,货币有贵重金属作为抵押,而Q币是一种没有贵重金属作为抵押的信用凭证,它只能用服务商的商誉作为抵押,因此作为货币是不可靠的。
第三,人民币由央行发行,货币总量由央行决定。Q币由服务商发行,服务商只能决定Q币的数量,但不能决定货币总量。
不管有多少人用Q币,只要Q币不能形成与人民币交换的全国统一市场,不能实现对等交换,更主要的是只要人民币不因Q币而增发,就不会出现通货膨胀。以上三个条件都是非现实的,因此不可能出现所谓对金融秩序的冲击。
第四,货币不光具有价值,而且是价值尺度;而Q币只具有价值,并不能充当价值尺度。
代表人物:盛邦(中国)法律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 于国富
核心观点:网游虚拟货币类似于“饭票”
按照定义,货币指的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商品有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而以Q币为代表的目前网游虚拟货币具备这些特征还有较大的差距。
盛邦(中国)法律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于国富认为,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都仅仅是厂商内部对用户提供的一种“提货凭证”,类似于上大学时食堂卖的饭票。
于国富表示,腾讯Q币等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会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说法更是杞人忧天。
市面上的人民币绝对不会因为有多少人买了Q币就会多印刷钞票,因此通货膨胀是不能出现的。这些网络币的发行是以人们购买量为基础的,跟国家金融体系毫无关系。
“网络货币”的增加,仅仅是商品的增加,而不是货币的增加。 因为人民币的数额是相对固定的,如果真的有人集中把“网络货币”兑换成人民币,它只会使人民币减少,而不是大量增加。考虑到“网络货币”作为一种商品,并未像传统商品一样被社会普遍认同其价值。这种大量兑换行为能否得到持币者的响应,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网下存在许多中介商,他们将Q币转化为真实人民币,依靠兑换的差价盈利。但购买者大多为了使用更便宜的价格购买腾讯的游戏等服务。 上一页 [1] [2] |